Archive for November, 2007

一些话

Posted on November 30, 2007 - Filed Under 辩论社 | Leave a Comment

在这转载了好几篇辩论文章,有些文章已经在其他网站转载过的。转载作品都会尽量把出处说明及表明原作者。 其实这网页的设立单纯的是想有个让辩论员学习的空间,及应用华中网的新设施! 对于页面的更新或更动还不稳定,希望在完全熟悉了这来自华中网的部落设定后,会有更好的应用。 关于铭慧的留言因页面更动而遗失了,真是很抱歉。希望别介意! 颜 30/11/2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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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谓辩论?

Posted on November 11, 2007 - Filed Under 辩论社 | 6 Comments

[辯論的定義] 载自http://chinese.cari.com.my 辩论有不同的定义,下面是晚生对辩论的认识所提的一点点心得… 有人的地方就有辩论,因为有人就有思想,有思想就有交锋,哪怕是一个人而已,也要和自己辩论。 “今天要吃什么?”“鱼要蒸好还是煎好?”这些都是要思考的问题,虽然非常琐碎。 只要需要思考,怀疑,推翻,在思考等等思维活动,就可以算是辩论。 辩论的内涵,可以分成四种 - 论、证、辩、驳: 论:论述内容。 论需要有充分的理论基础、依据、资料、数据等等。越是华美的用词,越是震撼的内容,越是感人肺腑的精神,越是诙谐生动的陈述,越是扣人心弦。 最主要的是可以和观众产生共鸣。 评判在口才上的论的要求是行云流水,紧扣人心。 证:前呼后应 有了内容,就要有逻辑,推论出证明。在这里,要滴水不漏,顺理成章,不然就叫没有逻辑或逻辑错误。 这里最忌讳的是“跳跃式”逻辑。也就是“因为什么现象,所以什么结果”或是“因为什么,所以什么”,省略了一部分推理过程,很容易让人“仗八摸不着头脑”。但是,有时候是不需要推论的,这就牵扯到“本质和存在”的哲学逻辑了。所以修哲学,很有用。 一般上,逻辑也可以用来拆对方的台。 辩:兵来将挡 辩和驳是可以交换的。在这里,晚生的辩是指对于对方的攻击和质询,加以辩论,反驳对方的无理。 驳:一针见血 驳和辩类似,就是针对对方的不合理之处,提出质疑,加以反驳,推翻对方立论架构。 也许到了这里,各位会觉得辩论是口才之争—我们要陈述有趣,论证有理,反驳有势,辩论有技。但是,实际上,辩论是要“有根有据”的。这就牵扯到思辩了。“论证辩驳”四个层面都要有根有据,有理有实,要语出惊人,要石破天惊…没有思想上的充实,智慧上的修饰,知识上的基础,情感上的加工,风度上的掩饰…也不能算是一场精彩的辩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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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兴中中学华语辩论社

Posted on November 10, 2007 - Filed Under 辩论社 | 3 Comments

欢迎大家踊跃提供意见! 你的意见将是大伙进步的动力! 雄辩明真理,争论辨伪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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